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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弟大秦第一纨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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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章 拿上它,跟我走,我送你一个廷尉(第2页)

  廷尉右监摊开桌桉上摆放着的一卷卷竹简。

  李斯随手抽取一卷定睛看去,心中那点为丞相后的自得消得烟消云散。

  这上面所写,是与上卿甘罗有关的一条条罪证。

  李斯凝眉。

  廷尉正,廷尉右监敛眉垂首,不言不语。

  廷尉府堂上只能听到李斯翻阅竹简的竹子轻打声,放下一卷竹简再拿起一卷竹简的换卷声,再难听到其他声音。

  看完所有竹简,李斯心中已有答桉,一卷卷合上所有竹简。

  "谁送来的。"

  廷尉正道:"今日开府后,在庭院内看到这些竹简。从其散落迹象观之,应是昨夜有人站在府门左墙抛物。"

  廷尉右监补充道:"此事事发蹊跷,还没有通报给内史府。"

  蜡祭过后,咸阳就恢复了宵禁。

  有人能于夜间在廷尉府外面逗留,这事按照常理应该归内史府管。

  李斯沉吟片刻,抬头看着廷尉正,廷尉右监道:"你二人作何想"

  按照正常章程,这些竹简不是被送到内史府让那边找一下投放人,就是被尽数焚毁。

  总之,这些竹简对上卿甘罗正常而言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这不是秦国官官相护,官场腐朽,朝堂败坏的表现。

  恰恰相反,这是秦国公正廉明,以法治国,以秦律治国,问迹不问心的表现。

  秦律是允许百姓上诉举报的,不仅允许,还大力支持,秦时管这种行为叫乞鞫。

  只要发现乞鞫属实,那就要依法行事,该怎么判怎么判。

  但这里面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是人来乞鞫,而不能只是扔个竹简。没有当事人的乞鞫,那就没有任何效力。

  这个底层原因是因为法家认为,随便根据一个竹简就去调查人,若是属实那还好说。若是不属实呢这就是对被调查人的不公正对待。

  所以秦律规定,乞鞫可以,但必须有人官府才会处理。

  成功就依法办事,不成功那就抓乞鞫之人,判其所诬告的刑罚,这就是诬告反坐。

  只要报官,那原告和被告之间肯定有一个要倒霉。

  法家没有和稀泥,原告乞鞫查明为真是被告犯错,被告受罚。

  乞鞫查明为假那就是原告诬告被告,被告的权益受到侵害,那就得原告来抵罪。

  熟悉秦律法令条文的廷尉正,廷尉右监毫不犹豫地拱手,恭声道:"全凭左相做主。"

  李斯点点头,道:"本相知道了,这件事本相处理,没你们事了。"

  "唯。"

  "唯。"

  二人恭敬应声,进入堂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