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简先生(第1页)
常宁顿住。
这个问题他之前问过的,而当时她也是认认真真的回答了的,他也是听到了的。
现在怎么又问?
不待常宁多想,手机里便再次传来他的声音。
“不要说我们合适,说两家的关系这样冠冕堂皇的话。”
“这不是我要的答案。”
“告诉我真实答案,我想听。”
他便好似藏在暗处的猎人,观察他的猎物,然后清楚的了解猎物在想着什么,随即出手,一击即中。
常宁此刻便是那猎物,而洛商司便是那猎人。
他观察了她许久,他清楚的知道,她的一些话并不真,抑或,不代表全部。
便如,她嫁给他的原因。
常宁心紧缩,指节下意识的蜷曲,那被她抓在掌心的被子被她揪紧,揪成了团。
他说的意思,她知道。
他察觉到了,她并没有说出真正的缘由。
嫁给他,是因为,喜欢他。
常宁在嫁给洛商司之前虽没有谈过恋爱,但对一个人是否心动,是否喜欢她是有感觉的。
看见他的第一眼,她便心动了。
在遇见他之前,她是相信一见钟情的,但她从不曾想过一见钟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可事实是,她对他,确实一见钟情。
他不是一见钟情的人,她却是。
她自己都没想到的。
也正是因为心动,因为一见钟情,她才会愿意和他接触,才会在和他越接触后越觉得好,甚至都不觉得他有缺点。
所以,他说结婚,她也就答应了。
她很开心。
她要嫁,自然是要嫁给自己喜欢的人的。
如果她和对方没有一点感情,一点好感都没有,纵使对方再好,她也不会愿意的。
但她喜欢他,他说结婚,她没有任何犹豫的便答应。
不熟悉青州,不了解青州的一切,去到那边一切重新开始,她都愿意。
所以,嫁给他,是喜欢。
那些什么合适,什么洛常两家的关系,都是掩盖真实答案的表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