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章 你竟然脱我衣服!(第1页)
对这些四处游走的盗贼来说,面包粮食肉干都不是问题,因为可以保存很久,但蔬菜不行,摘下来两三天就会脱水干枯或者腐烂。
有时流窜久了,很容易一两个月都吃不到蔬菜,人不吃蔬菜水果,会就皮肤干燥,牙龈出血,口舌生疮,便秘尿血,甚至会得坏血病。
有时候逼急了,连嫩树叶他们都会摘下来嚼汁,更别说这刚长出一小节,水嫩水嫩的速生菜了。
诚然,这些菜还没成熟,但是一大片的,薅光了就够他们十几个人吃了。
盗贼们兴高采烈的摘起了菜叶,全是连根拔起,随手就咬掉茎叶吃起来,速生菜汁多叶脆,是少数生吃也很美味蔬菜。
然而他们根本不知道这种举动会惹到什么。
一具骷髅从沙地里跳起来,双手虚握,凝出死神镰刀,就向他们冲来。。
等他们想反击的时候,却感应到骷髅的身上爆发出源源不断的魔力波动,然后他们所站的沙地就软得像沼泽表面,一踩就陷一个坑,压根站不稳。
不好!是黄金骷髅!
不好!这骷髅会魔法!
不好!……
几声惊呼后,十几个盗贼就像割韭菜一样,被安格整齐的收割了。
我就知道。奈格里斯书页合得紧紧的,没眼看了,其实摘安格的菜不会有事,因为这家伙的执念是:东西是种出来吃的。
但是千不该万不该,他们摘的是幼苗,刚冒出手指这么长的一节,就被摘了。在安格这里,毁苗是仅次于烧田的罪行。
毁苗只要死一次,烧田要死好多次,就像那图鲁斯和那些被安格错认为图鲁斯的可怜恶魔们。
阿伯特挣扎的从地里爬起来, 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 脑子里嗡嗡的:圣灵大人这么可怕的吗我之前还埋怨过他, 天啊,大人会不会记仇啊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安格只顾着种菜, 给了阿伯特人畜无害的错觉,没想到砍起人来, 大人也是很凶残的。
踩着尸体, 地裂术震动, 很快就沉入了田边的地里,来年, 这些农田会更加肥沃。
转向阿伯特,奈格里斯问到:你刚才说什么荒漠镇被抢了
对对对。阿伯特也从震惊中回过神来,连忙说到:荒漠城被抢了, 这些盗贼不知道从哪里来的, 突然出现, 冲进了荒漠镇见人就杀, 然后开始搜寻四周,我怕被发现, 所以跑回来,没想到他们竟然搜寻出这么远。
这里到荒漠镇,走路需要一个多小时, 但骑马可能也就二十来分钟。
荒漠镇没有守卫吗盗贼这么容易就杀进去他们有多少人奈格里斯问到。
从镇门口的骷髅守卫可以看出,荒漠镇并不是不设防的地方, 这种偏僻荒野,没点武力根本建不起来, 不说那些盗贼佣兵之类的,光是野兽魔兽, 就能摧毁很多村镇。
阿伯特摇摇头:不知道,我远远的看了眼,看不清他们有多少人。接着又忧心道:
那些孩子们也不知道有没有事,我去他们住的地方,没发现他们,不知道是进镇里了,还是跑掉了。
一说那些孩子, 安格就想起了那个送他坟头草的小女孩,他知道小女孩为什么要送他坟头草了。